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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(rì),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了解到,根据(gēnjù)工作需要,郑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0名警务辅助人员。
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计划(jìhuà)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60名,身份性质为非人民警察、非公务员、非事业单位人员。
各招聘(zhāopìn)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(rénshù)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:1的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,但不得低于3:1。如降低比例后(hòu)仍达不到要求的,相应核减该(gāi)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,核减、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,可调剂到其他岗位。
郑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(rényuán)招聘(zhāopìn)(zhāopìn)工作专班根据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,对核减、取消(qǔxiāo)(qǔxiāo)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进行调剂,取消招聘的岗位和调剂情况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(https://zzga.zhengzhou.gov.cn/)发布,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招聘岗位被取消的,报考人员可在规定(guīdìng)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,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,视为(shìwèi)自动放弃报名资格,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。
(一)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(kěyǐ)报考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、法规(fǎguī)和社会公德;
2.具有河南省(hénánshěng)户籍;
3.报考(bàokǎo)1101、1102、1103岗位(gǎngwèi)的人员要求年(nián)满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9年6月至(zhì)2007年6月期间出生);报考1201、1202、1203岗位的人员要求年满(niánmǎn)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(199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);
4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(jí)以上学历,其中报考1102、1103、1202、1203岗位(gǎngwèi)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(gāozhōng)(中专)学历(被聘用后,须在三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否则将(jiāng)不再续签劳动合同),具体学历要求,以《岗位表》为准;
5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(gǎngwèizhízé)所需要的(de)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。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残疾(cánjí),无纹身(wénshēn),无传染病,无色盲,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.8及(jí)以上。报考1201、1202男性岗位身高要求175厘米及以上,报考1203女性岗位身高要求165厘米及以上;
7.符合《岗位(gǎngwèi)表》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(qítā)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(zhīyī)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(de);
2.曾被(bèi)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聘的;
3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(de);
4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学生;
5.法律法规规定不(bù)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一)报名与(yǔ)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5年6月30日(rì)至7月4日。
2.报名方式(fāngshì):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报名按照提交申请、反馈报名序号、查询资格审查(shěnchá)结果、网上缴费、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五个流程进行,所有(suǒyǒu)流程必须全部(quánbù)完成后才视为报名成功。具体流程如下:
(1)提交申请:报考人员(rényuán)在2025年6月30日9:00至7月4日12:00期间(qījiān),登录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(https://www.zzrsks.com.cn)后,点击“郑州市公安局公开(gōngkāi)招聘警务辅助人员”进行网上报名。
报名时,报考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招聘(zhāopìn)公告后,需填写个人(gèrén)报名信息并(bìng)上传本人证件照(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,红底、蓝底、白底均可,应为jpg格式,必须反映本人真实面貌特征)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(de)(de)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(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)信息(xìnxī)必须一致。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,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、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(chéngdān)。
(2)反馈报名序号:报名申请被接受后,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。考生收到报名序号并不代表报名成功,还(hái)需要通过资格审查、网上(wǎngshàng)缴费(jiǎofèi)才视为报名全部结束。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(cháxún)报名资格审查结果、网上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(de)重要依据,请妥善留存。
(3)查询资格审查结果:报考(bàokǎo)(bàokǎo)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(hòu)1日内,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,应在2025年7月4日18:00前(qián),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(xìnxī),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,逾期未再次提交的,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;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,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和报名信息。
(4)网上缴费: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7月6日18:00期间(qījiān),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(每人30元)。逾期未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(fàngqì)报名资格。因(yīn)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,笔试费用不予退回(tuìhuí)。
(5)打印笔试(bǐshì)准考证:已确认缴费成功(chénggōng)的(de)报考人员(rényuán)(rényuán),应在2025年7月16日9:00至7月18日18:00期间,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(A4纸格式,报考人员可打印多份备用)。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、资格现场确认等招聘(zhāopìn)环节的有效证件之一,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,如因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4.注意事项(zhùyìshìxiàng):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(bàomíng)申请并收到报名序号后,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(cháxún)报名资格审查结果、网上缴费、打印笔试(bǐshì)准考证。如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查询、缴费、打印等造成不能参加笔试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1.时间和地点(dìdiǎn):笔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。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(shēnfènzhèng)和笔试准考证,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笔试。
2.方式和成绩:笔试采取电子化考试(机考(jīkǎo))方式进行,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评分。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,包含公共(gōnggòng)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(děng)内容(nèiróng)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(考生的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)。
笔试有缺考、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(de),不得进入(jìnrù)资格现场确认环节。
3.注意事项:考生携带证件不齐(bùqí)的,不得参加笔试。笔试结束后,考生仍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(zhǔnkǎozhèng),以备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。
1.时间和地点:资格现场(xiànchǎng)确认的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
2.人员(rényuán)范围(fànwéi):根据(gēnjù)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4:1的比例,确定参加资格现场确认人员。经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,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。
资格现场确认(quèrèn)结束后,对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未(wèi)达到与拟招聘人数4:1体能测试比例的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(jìnxíng)资格现场确认递补。
3.需提交的材料:考生本人须按时到场参加资格现场(xiànchǎng)确认,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(具体材料清单(qīngdān),详见(xiángjiàn)附件2、附件3)。
4.注意事项:报考(bàokǎo)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,须先进行身高测量,身高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,再(zài)提交相关材料。凡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或提交的证件、材料等相关信息(xìnxī)不实(shí)影响资格现场确认审查结论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,并取消体能测试资格。
1.时间(shíjiān)和(hé)地点:体能(tǐnéng)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(tōngzhīdān)信息为准(因受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体能测试的,考生应按照调整后的体能测试时间进行测试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(ànguīdìng)时间、地点参加体能测试。
2.人员范围:资格(zīgé)现场确认合格(hégé)且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结束后(hòu),对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3:1面试比例(bǐlì)的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递补。
3.项目(xiàngmù)和标准(biāozhǔn):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(tǐnéng)(tǐnéng)测评项目和标准》(公政治[2024]60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,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。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目,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试结论不合格,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,不再组织补测。
1.时间和地点: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(yǒuguān)事项在(zài)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(jíshí)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面试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。
2.人员范围:对体能(tǐnéng)测试合格的考生(kǎoshēng)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: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对未(wèi)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(gǎngwèi),组织该岗位所有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。
3.方式和成绩:面试采取(cǎiqǔ)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(jìnxíng),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(nénglì)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本次面试采取“二次平均法”对面试原始(yuánshǐ)成绩进行加权平衡,加权后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。面试原始成绩现场宣布,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在(zài)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。
面试有缺考(quēkǎo)、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环节(huánjié)。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低于1.5:1体检比例的,该岗位考生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(fēnshùxiàn),方可进入体检环节。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(miànshì)(miànshì)成绩×50%。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(xiǎoshù)点后两位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法”处理(chǔlǐ);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,第四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法”处理。
1.时间和地点(dìdiǎn):体检(tǐjiǎn)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体检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。
2.人员范围: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.5:1的比例确定参加(cānjiā)体检人员。
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人数未(wèi)达到拟(nǐ)招聘人数1:1考察比例的岗位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体检递补。
3.项目和(hé)标准:体检标准根据拟从事岗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等有关(yǒuguān)规定执行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(tíchū)复检申请,复检只进行(jìnxíng)一次,体检最终结果以医院复检结论为准。
1.时间(shíjiān)和地点:考察的具体(jùtǐ)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(jìnrù)考察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察。
2.人员范围: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根据考试(kǎoshì)总成绩(zǒngchéngjì)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(shùnxù),按照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(报考同一岗位(gǎngwèi)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,笔试(bǐshì)成绩高者入围考察环节)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,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考察递补。
3.内容和标准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在考察的同时,一并(yībìng)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(jìnxíng)复查。
1.公示:对考察合格的考生,根据(gēnjù)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拟招聘(zhāopìn)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(yú)5个工作日。
2.聘用:公示合格(hégé)的考生应接受岗前培训,岗前培训合格的,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(láodònghétóng),并约定试用期(shìyòngqī)。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对各招聘岗位体检合格(hégé)未入围考察的考生,纳入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。拟聘用人员名单(rényuánmíngdān)公示结束后12个月内(nèi)出现岗位空缺的,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备用库中进行补聘。
工资福利及(jí)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(biāozhǔn)执行。
(一)自本公告发布后(hòu),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(chéngjì)查询(cháxún)、资格现场确认、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有关事项,均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。在招聘各环节中,凡未(wèi)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,均视为自动放弃,一律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或(huò)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考试(kǎoshì)聘用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。
(二)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凡(fán)在(zài)招聘(zhāopìn)环节和入职后,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、骗取报考资格及违反(wéifǎn)考试、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,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(三)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,不服从分配的(de)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本公告由郑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(fǔzhù)人员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(zhíxíng)。
(一)本次招聘不(bù)指定考试辅导(fǔdǎo)用书,不举办也(yě)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出版社发行的各种考试资料等,均(jūn)与本次招聘无关,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受骗。
(二)考生如需咨询招聘政策(zhèngcè)问题,可(kě)在2025年6月16日至7月4日工作日(8:30-12:00;14:30-18:00)拨打(bōdǎ)政策咨询电话:0371-69620172。


6月17日(rì),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了解到,根据(gēnjù)工作需要,郑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0名警务辅助人员。

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计划(jìhuà)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60名,身份性质为非人民警察、非公务员、非事业单位人员。

各招聘(zhāopìn)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(rénshù)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:1的,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,但不得低于3:1。如降低比例后(hòu)仍达不到要求的,相应核减该(gāi)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,核减、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,可调剂到其他岗位。
郑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(rényuán)招聘(zhāopìn)(zhāopìn)工作专班根据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,对核减、取消(qǔxiāo)(qǔxiāo)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进行调剂,取消招聘的岗位和调剂情况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(https://zzga.zhengzhou.gov.cn/)发布,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招聘岗位被取消的,报考人员可在规定(guīdìng)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,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,视为(shìwèi)自动放弃报名资格,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。
(一)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(kěyǐ)报考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、法规(fǎguī)和社会公德;
2.具有河南省(hénánshěng)户籍;
3.报考(bàokǎo)1101、1102、1103岗位(gǎngwèi)的人员要求年(nián)满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9年6月至(zhì)2007年6月期间出生);报考1201、1202、1203岗位的人员要求年满(niánmǎn)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(199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);
4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(jí)以上学历,其中报考1102、1103、1202、1203岗位(gǎngwèi)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(gāozhōng)(中专)学历(被聘用后,须在三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否则将(jiāng)不再续签劳动合同),具体学历要求,以《岗位表》为准;
5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(gǎngwèizhízé)所需要的(de)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。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残疾(cánjí),无纹身(wénshēn),无传染病,无色盲,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.8及(jí)以上。报考1201、1202男性岗位身高要求175厘米及以上,报考1203女性岗位身高要求165厘米及以上;
7.符合《岗位(gǎngwèi)表》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(qítā)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(zhīyī)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(de);
2.曾被(bèi)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聘的;
3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(de);
4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学生;
5.法律法规规定不(bù)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一)报名与(yǔ)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5年6月30日(rì)至7月4日。
2.报名方式(fāngshì):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报名按照提交申请、反馈报名序号、查询资格审查(shěnchá)结果、网上缴费、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五个流程进行,所有(suǒyǒu)流程必须全部(quánbù)完成后才视为报名成功。具体流程如下:
(1)提交申请:报考人员(rényuán)在2025年6月30日9:00至7月4日12:00期间(qījiān),登录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(https://www.zzrsks.com.cn)后,点击“郑州市公安局公开(gōngkāi)招聘警务辅助人员”进行网上报名。
报名时,报考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招聘(zhāopìn)公告后,需填写个人(gèrén)报名信息并(bìng)上传本人证件照(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,红底、蓝底、白底均可,应为jpg格式,必须反映本人真实面貌特征)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(de)(de)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(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)信息(xìnxī)必须一致。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,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、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(chéngdān)。
(2)反馈报名序号:报名申请被接受后,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。考生收到报名序号并不代表报名成功,还(hái)需要通过资格审查、网上(wǎngshàng)缴费(jiǎofèi)才视为报名全部结束。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(cháxún)报名资格审查结果、网上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(de)重要依据,请妥善留存。
(3)查询资格审查结果:报考(bàokǎo)(bàokǎo)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(hòu)1日内,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,应在2025年7月4日18:00前(qián),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(xìnxī),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,逾期未再次提交的,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;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,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和报名信息。
(4)网上缴费: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7月6日18:00期间(qījiān),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(每人30元)。逾期未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(fàngqì)报名资格。因(yīn)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,笔试费用不予退回(tuìhuí)。
(5)打印笔试(bǐshì)准考证:已确认缴费成功(chénggōng)的(de)报考人员(rényuán)(rényuán),应在2025年7月16日9:00至7月18日18:00期间,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(A4纸格式,报考人员可打印多份备用)。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、资格现场确认等招聘(zhāopìn)环节的有效证件之一,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,如因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4.注意事项(zhùyìshìxiàng):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(bàomíng)申请并收到报名序号后,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(cháxún)报名资格审查结果、网上缴费、打印笔试(bǐshì)准考证。如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查询、缴费、打印等造成不能参加笔试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1.时间和地点(dìdiǎn):笔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。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(shēnfènzhèng)和笔试准考证,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笔试。
2.方式和成绩:笔试采取电子化考试(机考(jīkǎo))方式进行,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评分。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,包含公共(gōnggòng)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(děng)内容(nèiróng)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(考生的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)。
笔试有缺考、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(de),不得进入(jìnrù)资格现场确认环节。
3.注意事项:考生携带证件不齐(bùqí)的,不得参加笔试。笔试结束后,考生仍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(zhǔnkǎozhèng),以备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。
1.时间和地点:资格现场(xiànchǎng)确认的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
2.人员(rényuán)范围(fànwéi):根据(gēnjù)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4:1的比例,确定参加资格现场确认人员。经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,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。
资格现场确认(quèrèn)结束后,对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未(wèi)达到与拟招聘人数4:1体能测试比例的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(jìnxíng)资格现场确认递补。
3.需提交的材料:考生本人须按时到场参加资格现场(xiànchǎng)确认,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(具体材料清单(qīngdān),详见(xiángjiàn)附件2、附件3)。
4.注意事项:报考(bàokǎo)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,须先进行身高测量,身高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,再(zài)提交相关材料。凡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或提交的证件、材料等相关信息(xìnxī)不实(shí)影响资格现场确认审查结论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,并取消体能测试资格。
1.时间(shíjiān)和(hé)地点:体能(tǐnéng)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(tōngzhīdān)信息为准(因受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体能测试的,考生应按照调整后的体能测试时间进行测试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(ànguīdìng)时间、地点参加体能测试。
2.人员范围:资格(zīgé)现场确认合格(hégé)且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结束后(hòu),对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3:1面试比例(bǐlì)的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递补。
3.项目(xiàngmù)和标准(biāozhǔn):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(tǐnéng)(tǐnéng)测评项目和标准》(公政治[2024]60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,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。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目,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试结论不合格,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,不再组织补测。
1.时间和地点: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(yǒuguān)事项在(zài)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(jíshí)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面试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。
2.人员范围:对体能(tǐnéng)测试合格的考生(kǎoshēng)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: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对未(wèi)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(gǎngwèi),组织该岗位所有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。
3.方式和成绩:面试采取(cǎiqǔ)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(jìnxíng),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(nénglì)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本次面试采取“二次平均法”对面试原始(yuánshǐ)成绩进行加权平衡,加权后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。面试原始成绩现场宣布,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在(zài)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。
面试有缺考(quēkǎo)、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环节(huánjié)。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低于1.5:1体检比例的,该岗位考生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(fēnshùxiàn),方可进入体检环节。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(miànshì)(miànshì)成绩×50%。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(xiǎoshù)点后两位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法”处理(chǔlǐ);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,第四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法”处理。
1.时间和地点(dìdiǎn):体检(tǐjiǎn)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体检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。
2.人员范围: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的顺序,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.5:1的比例确定参加(cānjiā)体检人员。
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人数未(wèi)达到拟(nǐ)招聘人数1:1考察比例的岗位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体检递补。
3.项目和(hé)标准:体检标准根据拟从事岗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等有关(yǒuguān)规定执行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(tíchū)复检申请,复检只进行(jìnxíng)一次,体检最终结果以医院复检结论为准。
1.时间(shíjiān)和地点:考察的具体(jùtǐ)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进入(jìnrù)考察的考生,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、体能测试通知单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考察。
2.人员范围: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根据考试(kǎoshì)总成绩(zǒngchéngjì)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(shùnxù),按照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(报考同一岗位(gǎngwèi)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,笔试(bǐshì)成绩高者入围考察环节)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,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组织进行考察递补。
3.内容和标准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在考察的同时,一并(yībìng)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(jìnxíng)复查。
1.公示:对考察合格的考生,根据(gēnjù)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拟招聘(zhāopìn)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,公示期限不少于(yú)5个工作日。
2.聘用:公示合格(hégé)的考生应接受岗前培训,岗前培训合格的,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(láodònghétóng),并约定试用期(shìyòngqī)。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对各招聘岗位体检合格(hégé)未入围考察的考生,纳入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。拟聘用人员名单(rényuánmíngdān)公示结束后12个月内(nèi)出现岗位空缺的,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备用库中进行补聘。
工资福利及(jí)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(biāozhǔn)执行。
(一)自本公告发布后(hòu),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(chéngjì)查询(cháxún)、资格现场确认、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有关事项,均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。在招聘各环节中,凡未(wèi)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,均视为自动放弃,一律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或(huò)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考试(kǎoshì)聘用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。
(二)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凡(fán)在(zài)招聘(zhāopìn)环节和入职后,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、骗取报考资格及违反(wéifǎn)考试、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,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(三)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,不服从分配的(de)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本公告由郑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(fǔzhù)人员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(zhíxíng)。
(一)本次招聘不(bù)指定考试辅导(fǔdǎo)用书,不举办也(yě)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出版社发行的各种考试资料等,均(jūn)与本次招聘无关,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受骗。
(二)考生如需咨询招聘政策(zhèngcè)问题,可(kě)在2025年6月16日至7月4日工作日(8:30-12:00;14:30-18:00)拨打(bōdǎ)政策咨询电话:0371-6962017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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